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版權屬於 香港小童群益會寶林兒童及青年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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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大 Band 隊
WAVE

SADHU

WATER WALL

IMAGINE

GAP

 

Band 隊專訪-點解要夾 BAND ?

【音樂同盟】乃小童群益會寶林兒童及青年中心之青年樂隊組合,以提供機會與空間給青年人自我表達、學習與別人合作、培養
音樂興趣為目標......

 

 

同盟作品完全自創,永遠無抄襲

 

WAVE 的"憤怒世界"即 時 收 聽 下 載 下載歌詞

File ﹕ Type: RealAudio 5.0 file/ Size: 569KB
﹕ 嘉煌
﹕ 嘉煌
編 曲 ﹕ WAVE

Sadhu的"`失憶"即 時 收 聽  下 載

File ﹕ Type: RealAudio 5.0 file/ Size: 404KB
﹕ 南
﹕ 南
編 曲 ﹕ Sadhu

 

外界租用BAND房 (3/8/98起):

  1. 申請者必須為有效青年會員(14-30歲).
  2. 能夠向band房阿四(Carol)展示怎樣正確使用band房內之音響器材.
  3. 繳交$50按金,向<音樂同盟>申請band房租用証.
  4. 每次憑著band房租用証可租用BAND房, 每週最多一次最長2小時. 以<$10./每半小時>租用BAND房,一切收入悉 數撥給<音樂同盟>作維修之用.
  5. 租用時必須本人出示有效之band房租用証.
  6. 最早只可租用下一週之BAND房, 以繳款作實.
  7. BAND房內使用人數不限.但如有損壞本中心會向租用者(band房租用証持有人)追究責任.
  8. 租用証以會証到期日為止,續証須憑新會員証要求<音樂同盟>經理人續發.
  9. 如持証者於租用期間導致任何band房器材損壞, 維修費用會在按金中扣除. 毀壞或遺失任何BAND房內之鼓及其他物資但按金不足補償,中心有權要求租用人以新的器材補償.
  10. BAND房內不可吸煙或進食.

 

 

band友/樂隊的責任 :

  1. 互相尊重:不作人身或惡意攻擊,重視別人感受 .
  2. 同心合力:認真聆聽band友意見 .
  3. 盡力以赴: 發揮青年音樂創意及感染力 .
  4. 互助互利:協助佈置與收拾, 及管理band房 運作,愛惜BAND房內所有設施.
  5. 積極主動: 爭取我們的表演及創作機會.
  6. 權責並重: 協助對樂隊, [音樂同盟]及中心組織及推行活動.
  7. 克盡本份: 磨練自己的音樂技術, 配合樂隊進昇.
  8. 專心合作及發展: 我們已詳細考慮,願意正式一起組band,除個別隊員自行退出外,合約期內所有隊員不會同時/轉投本中心內外其他樂隊團體.
  9. 爭取經驗 : 樂隊有權參與合約期內之表演活動,, 互相切磋.

中心的權利及責任 :

  1. 中心有責任提供每週4.5小時之免費樂隊練習時間.
  2. 中心有責任提供BAND房內基本音響及樂器予練習之用.
  3. 樂隊須在合約期內自行創作至少3首歌曲及作錄音.
  4. 如約滿後單方面不再續約須至少於1個月前口頭通知.
  5. 我們同意如違反上述合約內容而屢勸不聽,經理人有權提前取消樂隊合約或執行個別退隊處分.

 

 

香港將軍澳寶林村寶勤樓二樓
Tel: 2701 4388